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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2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年8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3年8月3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3-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5-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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