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通知(4)
支取方式:
1.转账**开户行的**账户()
2.现金()
旅行社名称(加盖公章):
经营许可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游 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
决定书》
**(旅行社名称):
鉴于 ** (时间)发生在 ** (地点)的 ** 事件,决定使用你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额度大写)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
**旅游局(委)
年 月 日
(公章)
抄送:**(存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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