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311/W020131118516443497753.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