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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2)


  (三)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争取到2020年广大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基层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能够普遍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培养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坚持提升存量与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以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对城乡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机制,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在职教育。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支持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需要,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对下派城乡社区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要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二)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扩大就业范围,吸纳更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社区服务。按照和谐社区建设总体要求,本着理顺关系、理清职能、整合资源的原则,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推动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民政所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创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设立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城乡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三)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支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和信教群众较多的社区,根据需要配备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方法与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在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策动、服务提供方面的本领。配合、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进行社区动员与倡导。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推动社区教育,提升居民个人和家庭社会功能;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归属感和人文关怀,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街道和乡镇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服务机制,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层次,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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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 民政部(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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