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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3)


  (五)坚持试点推进。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长效运行机制,以社区居民最关心和最急需的公共服务为抓手,依托信息惠民国家示范省市建设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推进体制机制革新和制度标准创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逐步扩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地域覆盖和项目覆盖,将社区居民全员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范围。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要率先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民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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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2-7-11)
·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5-24)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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