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有关规定,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试验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资产评估增值,据此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其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基础为基础,加上每年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四、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将递延期内尚未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将递延期内尚未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歇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应于投资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递延纳税备案登记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备案登记结果回复企业。

  六、企业应在确认收入实现的当年,以项目为单位,做好相应台账,准确记录应予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并在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计入额及分年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备案登记结果回复企业的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系统管理,并及时做好企业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的比对工作。

  七、主管税务机关在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时,应将企业递延纳税的执行情况纳入后续管理体系,并视风险高低情况,适时纳入纳税服务提醒平台或风险监控平台进行管理。

  八、本通知所称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是指在试验区注册并在区内经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或注入公司,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公司和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一条规定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5日


相关法规: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3-10-15)
·文化部关于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 / 文化部(2013-9-29)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9-28)
·工商总局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批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9-26)
·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9-26)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3-9-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8-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2013-12-2)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 / 国务院(2013-12-21)
·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1-6)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扩大国际船舶运输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外商投资比例... / 交通运输部(2014-1-27)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4-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12-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4-12-31)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