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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4)
     电子邮件:
     邮政地址及邮编:
    
     申报日期:
   
基 地 概 况
主 要 产 品 生产规模(生产面积或产量)
(产品1)
(产品2)
…… ……
(基地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状况、发展历程,取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可续页)
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地级环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级环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其它申报材料清单:
   1.连续3年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4年以来基地有机食品生产与认证变化情况说明。
   3.详细的地理位置信息描述(不低于1:50000的地图),标注基地中心的经纬度,并附边界清晰的地块分布图。
   4.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率的证明材料。
   5.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内容包括:基地概况,有机食品生产条件分析,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实施措施,有机生产技术方案,生态保护方案,有机食品营销方案,保障体系,投资预算与效益分析等。
   6.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有机食品生产采取的管理与技术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取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7.近4年来开展有机食品生产、消费知识宣传推广和生产体验活动的工作情况(须有文字材料、照片、编印的宣教材料等)。
   8.由县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4年以来未发生有机食品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
   9.所获社会荣誉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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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8-31)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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