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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2)

  9.加大高等农林教育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在普遍提高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基础上,科学核定、逐步提高涉农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重大改革、建设项目中加大高等农林教育支持力度。在“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本科教学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中,加大对高等农林教育的支持力度。

  10.统筹高等农林教育发展。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协同研究和解决高等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和领导高等农林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确保高等农林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部部共建、部省共建高等农林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农林院校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产业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教育、科研、推广紧密衔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更好地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撑。



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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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 教育部 卫生部(2012-5-7)
·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2010-10-13)
·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 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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