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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3)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逐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

(九)文化建设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干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

(十)贫困村信息化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连片特困地区已通电的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更加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一)明确工作职责。贫困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切忌空喊口号,不提好高骛远的目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关注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贯彻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分工任务,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帮扶。东部各省(直辖市)在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本区域内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其开展扶贫改革实验,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加大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力度,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加快扶贫立法,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长期化、可持续。

(二)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以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组织编制规划,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等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公共投资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区域内贫困地区的扶贫脱贫负总责,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贫困县、村脱贫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整合省内资源予以支持。各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逐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基层组织。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组)作用。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尊重贫困地区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执行能力,重视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统筹各方面资源,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级扶贫开发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职尽责。扶贫任务重的县要加强扶贫开发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扶贫开发队伍建设要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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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4-1-19)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 农业部(2014-1-9)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3-9-3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05-12-31)
·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中国银行...(2014-3-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4-4-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1-1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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