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的通知 (2)
二、 课程基本理念
(一)全面提高学生的汉语素养
义务教育阶段的汉语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汉语素养。
汉语课程应培养学生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了解、认识并逐步掌握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初步掌握学习汉语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口语交际能力、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并能丰富汉语的积累,培养语感,逐步形成汉语思维能力。
(二)遵循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规律,正确把握汉语教育的特点
汉语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通过汉语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获得汉语知识和汉语技能,培养学生的汉语应用能力。汉语课程应切实考虑学生的汉语基础、生活环境、文化差异、认知经验和年龄特点等实际情况,精心设置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内容。汉语教学应遵循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基本规律,目标明确,循序渐进,注重实效,努力营造轻松、和谐、富有趣味的教学情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汉语实践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应鼓励学生更多地接触语言材料,给他们创设尽可能多的汉语学习氛围,引导他们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课外活动和日常生活中,都能应用汉语进行表达和交流。让学生在大量的汉语实践中学习、体验、思索汉语言文字的运用规律,形成一定的汉语应用能力。
汉语课程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的精神世界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生对汉语材料的感受和理解往往是多元的。因此,应重视汉语课程对学生思想情感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良好的文化素养,同时尊重学生在汉语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
(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交际的学习方式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汉语课程应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尊重个性差异,培养合作意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交际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应用学习既符合汉语教学的实际,又具有现代社会的学习特征,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实践活动中全面提高汉语素养,有利于培养学生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汉语课程应重视应用学习的作用,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汉语与生活的结合,注重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整体发展。
(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汉语课程
汉语课程的建设应继承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学习和积累,注重应用与实践;应密切关注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汲取中小学相关学科的教学经验,拓宽汉语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学习和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习效率,初步养成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汉语素养。
汉语课程应富有创新活力和开放性。要尽可能满足不同民族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求,确立适应时代需要的课程目标,开发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资源,努力拓宽学习渠道,形成相对稳定而又灵活的实施机制,不断自我调节,更新发展。
三、 课程设计思路
义务教育阶段的汉语课程,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承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教育科学理论的精髓,遵循汉语教学的规律,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汉语基本素养,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凝聚力、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发挥积极作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课程标准适用于以民族语言文字授课为主、单科加授汉语(含采用其他双语教学模式)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汉语教学。
课程目标九年一贯设计。课程标准在总体目标之下,从语言知识、语言技能、文化意识、学习策略和情感态度五个方面,按一至二年级、三至四年级、五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标准”,体现汉语课程的整体性、阶段性和连贯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体目标。
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部分,对教学、评价、教科书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提出了实施的原则、方法和策略,同时也为具体实施留有创造的空间。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汉语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汉语应用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目标的设计着眼于汉语素养的整体提高。
汉语应用能力的形成,建立在学生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文化意识、学习策略和情感态度五个方面综合发展的基础之上。其中,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文化意识是形成汉语应用能力的基础;学习策略是提高学习效率、发展自主学习能力的保证;情感态度是影响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五个方面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学生汉语应用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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