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的通知 (4)
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词语。
掌握“一”“不”变调,初步了解三声变调。
掌握句子的基本语调。
能用比较标准的语音、语调朗读课文。
汉字 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认识常用的偏旁和部首,能按笔顺规则正确书写汉字。
掌握音序检字法和部首检字法,能够独立识字。
认识现代汉语常用字2 000个左右,掌握其中的 1 500个左右。
词汇 理解词语的意义。了解近义词、反义词和词语的感情色彩。
认识现代汉语常用词4 000个左右,掌握其中的 3 000个左右,并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
语法 了解主要词类及其基本功能。
掌握常用虚词的基本用法。
了解汉语在语序和句子结构上的特点。
了解陈述句、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的基本用法。
第四学段
(七至九年级) 语音 掌握三声变调,了解常见变调规则。
能用正常的语速和标准的语音、语调朗读课文。
汉字 能够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识字认词。
累计认识现代汉语常用字3 000个左右,掌握其中的2 500个左右。
词汇 能掌握和辨析词语不同义项的意思和用法。
累计认识现代汉语常用词6 000个左右,掌握其中的5 000个左右,并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
语法 了解词的分类、短语类型、单句的基本成分(主、谓、宾、定、状、补)。
掌握汉语基本句式。
掌握常用关联词语的用法,初步了解复句。
二、语言技能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语言技能是培养语言应用能力的核心,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这四种技能在语言学习和训练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阶段 类别 描述
第一到第三学段
(一至六年级) 听 能听懂课堂提问。
能听懂课堂活动中的指令并做出适当反应。
能听懂接近正常语速、话题熟悉的语段。
能辨别陈述句、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的不同语调和感情色彩。
说 能说日常用语,表达基本正确。
能就学校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熟悉的话题做多回合的问答。
能借助非语言提示,简单描述自己熟悉的事,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读 能用正常语速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
了解默读和略读的方法。
能借助字典、词典、日常积累或民族语言文字,理解词语和课文的意思。
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课文中关键词语的意思,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会其表达效果。
能初步把握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
能读简单的古诗,在读的过程中了解作品的内容和意思。
能积累阅读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背诵60篇(段)。
能借助工具书独立阅读课外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30万字。
写 能模仿或看图写一、二百字的语段。要求内容比较具体、清楚、连贯,语句基本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能写日记、留言条、请假条、通知等。
书写清楚工整,不写错别字。
掌握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冒号和引号的用法。
第一、第二学段可适当安排课内写话,第三学段课内写话每学年不少于16次。
第四学段
(七至九年级) 听 能听懂连续的指令并根据要求完成任务。
能听懂正常语速、话题熟悉的语段。
能耐心地听人说话,理解大意,抓住要点,并能作简要的讲述、复述或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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