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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的通知 (6)
通过努力学习,体验成就感,树立信心。
多从正面评价自己,遇到挫折时,客观分析失败的原因,克服消极情绪。
通过各种学习活动及时自我反馈,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合理安排、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过程,摸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交际策略 善于抓住机会,与他人用汉语进行真实交际。
在汉语学习活动中体验合作的乐趣,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
交际中遇到困难时,不轻易放弃,能有效地寻求帮助,设法将交际继续下去。
资源策略 熟练使用工具书学习汉语。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学习汉语。
主动进行学习资源的开发。

五、情感态度
情感态度指兴趣、动机、自信、意志和合作精神等影响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的相关因素,以及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祖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积极的情感态度是学习成功的重要因素。
阶段 类别 描述
第一到第三学段
(一至六年级) 兴趣与动机 有学习汉语、了解社会的愿望,并将这种兴趣和愿望迁移到主动学习汉语上来。
能体会学习汉语的乐趣,乐于参加各项汉语实践活动,乐于接触多样的汉语材料。
自信与意志 能在汉语学习活动中克服害怕心理,能大胆模仿,敢于用汉语表达,树立学好汉语的信心。
能通过学习汉语,克服困难,磨炼自己的意志。
合作精神 能在教师的指导下,与他人合作完成学习活动。
民族团结意识和祖国意识 通过学习汉语,了解中华文化,热爱祖国,具有民族团结意识。
第四学段
(七至九年级) 兴趣与动机 保持学习汉语的愿望和兴趣,主动参加有助于提高汉语能力的活动。
自信与意志 能在学习中体会到用汉语交际的乐趣,树立学习汉语的自信心。
能克服学习汉语遇到的各种困难,坚定学习汉语的意志。
合作精神 能在各种汉语学习活动中积极与他人合作,相互帮助,共同完成应用学习。
积极参加简单的汉语实践活动,培养自主、合作、交际的学习态度和精神。
在与人交流时,能尊重对方、理解对方,注意语言美。
民族团结意识和祖国意识 能通过学习汉语,进一步理解中华文化,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按照课程的总体目标,汉语教学应综合考虑语言知识、语言技能、文化意识、学习策略和情感态度五个方面,根据学生的发展状况,整体规划各个学段的教学任务,有效整合课程资源,优化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发挥师生双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生是汉语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汉语教学应在师生有效互动的过程中进行。
   汉语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接受性学习与自主、合作、交际的学习方式相辅相成,根据学生学习的特点,给学生以恰当的指导,引导学生在主动积极、相互合作的语言交际实践中,掌握语言知识和技能,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教师应掌握第二语言习得规律,了解学生母语对汉语学习的影响,并能选择与学生学习语言的进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注重吸收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应认真钻研教科书,根据学生的汉语程度和民族语言的特点,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科书。积极开发课程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环境,丰富学习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尝试和探索网络环境下新的教学方式。
   2.努力体现汉语课程的交际性、实践性和综合性
   汉语教学应重视学生汉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做到听说领先,读写跟进。听说应为读写打下基础,读写也应体现交际特点。阅读教学中,可多采用叙述、讨论等形式进行听说训练;写作教学中,通过师生间、学生间的评价、修改等方式,进行多种形式的听说训练。提倡师生和学生之间的交流,运用阅读和写作的课堂教学资源,创设、丰富口语交际的实践机会。
   汉语教学应重视语言积累和语言实践,引导学生在听说读写等语言活动中积累语言,鼓励学生多诵记名句名篇。鼓励学生勇于开口,勤于开口。改变机械的知识灌输、简单的语言训练和繁琐的文体讲解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在生活实践中学习汉语,应用汉语,学会学习。善于开展应用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联系课堂内外,沟通听说读写,增加学生的语言实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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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严厉禁止和坚决查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8-26)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2013-8-11)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 / 教育部(2013-6-3)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 教育部(2013-1-1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2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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