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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3)
  2.扩大国家医疗队。国家卫生计生委逐步将委属(管)医院全部纳入国家医疗队开展定期的巡回医疗,巡回范围重点在西藏、新疆、四省藏区、扶贫开发地区和国家要求支持的赣南、毕节等特殊区域。各相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在没有卫生应急任务时,可以指派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省内贫困地区开展巡回医疗。
  (四)利用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对口支援。
  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通过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支援医院开设远程专家门诊。积极协调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远程医疗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完善组织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规划、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局和各医院设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争取财政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要求,协调财政部门建立稳定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对支援和受援双方考核制度。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医院、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对口支援考核结果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各项评优评先重要参考指标。援藏、援疆工作中医院管理和技术支援纳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考核指标,对各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先行先导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积极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及遇到的问题分别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王斐、焦雅辉
  联系电话:010-68791889、68791888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联系人:王旭丹、张并立
  联系电话:010-62030880、6203087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8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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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卫生部(2012-9-17)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2006-6-3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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