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
13、研究制定全国“法律六进”考核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内容、途径和方式,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14、探索建立全国“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表扬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6、积极探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7、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8、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9、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0、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国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21、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2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4、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和普法简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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