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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6)

  第七十条 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管理,按专项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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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2-20)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4-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公司注册登记启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四种新版证照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12-22)
·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2-1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2-20)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2-20)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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