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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14〕3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将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闽政文〔2013〕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2014年3月5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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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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