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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3)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11月9日施行的《国土资源部机关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国土资厅发[2000]87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部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信息上网审批单.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403/P0201403244041795863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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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协同共建工作的通知 / 财政部(2011-1-18)
·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11-3)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6-16)
·关于印发《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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