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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对口支援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2)

  (七)鼓励公益化帮扶,提升定南社会民生保障水平。

  鼓励保险公司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主动对接、积极落实支援项目。探索建立保险公司与定南社会公益项目帮扶机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自身的公益慈善基金,以投资或捐资等形式支持定南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如援建希望小学、捐赠文体用品等。鼓励保险公司利用自身的产品优势,为定南贫困人群捐赠意外险等人身保障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有关县(市、区),是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和明确要求。保险业、特别是江西保险业要以此为契机,发挥保险的优势和作用,群策群力,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努力做好对口支援定南县的有关工作,充分展现、塑造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持定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由保监会分管会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和江西保监局负责人参加,总体协调保险业各项对口支援工作。保监会发改部、江西保监局、赣州市金融工作局和定南县政府共同成立对口支援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对口支援工作,定期开展沟通协调,联系项目对接。

  (三)建立对口支援项目联系制度。主动对接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部署要求,搭建保险业与定南县的需求对接平台。江西保监局、赣州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联系汇总筛选支援项目,保监会发改部适时组织保险公司进行项目对接。鼓励和支持有对口支援意向的保险公司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对口联系人,并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就对接的支援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江西保监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中国保监会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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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 / 国务院(2014-3-11)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2-6-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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