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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2)

  8.改进文化育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挖掘地域历史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之中。要加强图书馆建设,提升藏书质量,开展经常性的读书活动。学校要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或书写上墙,让学生熟练背诵。要利用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播主流价值。要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9.改进管理育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班级民主管理和各种面向学生制定的规章制度,都要充分体现友善、平等、和谐。要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把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统一起来,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探索推行德育导师制。加强师德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大力增强实效性,夯实中小学德育的基本保障

  10.改进方式方法。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德育规律研究,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循序渐进、注重因材施教,润物细无声,真正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要突出知行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客观真实记录学生行为表现情况,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要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定期开展德育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德育专业能力。

  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保障德育工作经费,纳入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满足学校德育工作需求。

  12.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改进家访制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发挥正能量。

  13.完善督导评价。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及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范畴,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督导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将定期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探索品德优秀学生表彰激励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也要完善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努力促进年轻一代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教育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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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6-12-25)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 教育部(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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