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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的意见 (3)
(十二)各地电信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及时发现研究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专项行动重要进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完善宽带发展标准体系,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社会进行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
教 育 部
科学技术部
财 政 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 业 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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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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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2014-1-8)
·
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3-8-1)
·
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的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3-4-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2-2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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