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6)
推进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治理等制度改革,促进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和社会稳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协调推进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通过市场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基层民主法治制度,发挥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作用,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八、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大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力度,研究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的综合政策体系。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大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的保护力度,改变自然资源的粗放利用状态。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铁腕治污、铁规治污。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管控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污新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碳强度下降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及评价考核体系。出台更为严格的节水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
九、确保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健全改革机构,加强改革力量,完善推进机制。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对任务落实负总责,立足全局制定改革方案,扩大征求意见的参与面,切实防止“部门化”倾向。参加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牵头或参加的改革任务,各部门要明确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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