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现就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三农”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对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总量规模大、单体工程小、项目分散的特点,导致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难、质量监控难、资金监管难等问题。为此,河北省经过实践探索,形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规范了建设行为,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赢得社会的一致好评。部分省份结合实际推行“七公开”制度,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前,农村公路建设正处于集中攻坚的关键时期,推行“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以有效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使农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对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务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规范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公开为手段,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广泛、全面地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转型、促发展,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出行服务。
(二)工作原则。
——公开透明、全面真实。认真梳理确定公开内容,凡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应公开尽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便于群众获知、理解,形成长效机制。
——规范运行、公正便民。建立程序严密、运行合理、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公开制度,科学确定公开程序,合理介定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公开行为。
——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结合当地社情、农情、民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地组织实施,方便群众了解情况,有利于实施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分业推进、分级负责。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农村客运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分步推进公开工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三)公开内容。
1.建设计划。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层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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