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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 (3)
  (四)增强时效。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息公开内容与时间相适应的机制,做到定期、定时公开与及时、即时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动态公开相结合,切实发挥公开实效。对于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等相对固定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验收结果等阶段性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于应公开的内容,不得避重就轻选择性公开,不得无故撤消、删减,不得推迟、拖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七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制定具体细则和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要完善各层级的协作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分解目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工作动态和组织监督检查;地(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推进“七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乡镇、村委会“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从业单位的督促要求。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宣传“七公开”工作,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同时抓好重大事件、重要时段的宣传,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效果,丰富宣传手段,让基层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措施,了解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营造农村公路发展氛围。
  (四)实化检查督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采取行业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限是否及时、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加大督导推进力度。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农村公路专项督导对“七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对经验做法予以表彰和推广。
  推行“七公开”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推行“七公开”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把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进入小康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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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2008-4-24)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交通部办公厅(2008-3-11)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 / 交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2006-7-28)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交通部(2006-1-27)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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