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从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出发,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二)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协作相结合,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商机关旅游市场监管职责。坚持日常监管执法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旅游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坚持行政执法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参与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坚持行政监管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二、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三)准确把握工商旅游市场监管职责。旅游市场监管涉及旅游、公安、交通、国土、建设、工商、商务、食药、质检、价格、安监等多个部门,工商机关是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之一。《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了设立旅行社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工商机关对旅游经营者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职责。同时,《公司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旅游市场监管。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旅游经营者登记注册;依法查处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垄断行为;负责旅游市场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旅游市场中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配合出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四)加强日常监管执法。立足当地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对旅游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有关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监测检查,对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要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为重点,

  收集点评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景点工商机关要依法打击非法收购和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五)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店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点旅游时段,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商标侵权、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做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移送。对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起到保护消费者、威慑违法者的作用。

  四、健全监管制度,构建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七)落实旅游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从主要强调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转变为更加注重发挥经营者的作用。强化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在经营行为规范、消费纠纷调解、违法行为查处协助等方面的责任和作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经营者严格自律,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创建诚信市场示范标准,引导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商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1-17)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2015-5-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7-1-12)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