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3)
各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领导和服务,及时出台和落实地方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兼并重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特别是黑龙江、陕西、广东、内蒙古等省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布局和企业结构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当地奶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关系,有序引导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参加
2
完善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农业部、商务部参加
3
严格企业生产资质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参加
4
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参加
5
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奶源基地建设 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
6
简化审批手续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
8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牵头,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参加
9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银监会、证监会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参加
10
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证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参加
11
落实土地管理政策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参加
12
妥善处置企业兼并重组的债权债务关系 财政部、国资委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参加
13
完善并落实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参加
14
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障碍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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