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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6)
(二)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近5年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
(三)矿井防治水各项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预测的突水量,并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应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十八条 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矿井有多级排水系统的,应对各级排水系统能力分别核定,然后根据矿井排水系统构成和各级涌水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矿井排水能力;
(二)取依法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提供的涌水量和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最大值作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的计算依据;
(三)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排水管应与水泵能力相匹配;
(四)矿井水仓容量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水仓容量必须符合以下计算要求:
1.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
V≥8Qs
2.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时:
V≥2(Qs+3000)
且应符合 V≥4Qs(m3)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五)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2.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式中 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3/h;
Pn—近5年最大的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3/t;
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实际小时排水能力,m3/h;
Pm—近5年最大的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
以上2种计算结果取其小值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

第五章 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十九条 核定供电系统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电系统合理,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完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运行正常;
(二)供电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三)年产6万t及以上的矿井应有两回路独立的、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的电源线路,两回路应均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四)年产6万t以下(不含6万t)的矿井采用独立的、未分接任何负荷的单回路电源供电时,应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的备用电源。
第二十条 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正常情况下,两回路电源线应采用分列运行的方式。当采用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能力核定计算为工作线路和工作变压器的折算能力,备用线路、备用变压器、备用发电机组不计入供电容量;
(二)电源线路的供电能力,需符合允许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满足线路压降不超过5%的规定;
(三)电源线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式中 AX—电源线路的折算能力,万t/a;
P—线路合理、允许的供电容量,kW。按线路允许的载流量和线路电压降不超过5%取最小值计算;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采用上年度的实际吨煤综合电耗。
(四)主变压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式中 Ab—变压器的折算能力,万t/a;
S—工作变压器容量,kVA;
ψ—为全矿井的功率因数,取0.9;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同电源线路能力核定计算式采用数。
取(三)、(四)项计算结果较小值为矿井供电系统能力。
(五)井筒电缆可不折算矿井生产能力,但需保证当任何一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能担负井下全部负荷用电,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均符合要求。

第六章 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二十一条 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井下运输系统完善,保护齐全,运转正常;
(二)倾斜井巷内按规定装备有完善、有效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三)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
(四)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所用设备必须为防爆型;
(五)井下轨道运输仅承担辅助运输时,不核定其能力。
第二十二条 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面顺槽、上(下)山、集中巷、暗斜井、大巷的运输能力;
(二)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时,若实测数据大于设备额定能力,以设备额定能力为准;若实测数据小于设备额定能力,以实测数据为准;
(三)井下运输系统中最小的环节(或设备)能力为井下运输系统的核定能力;
(四)井下运输系统有多个独立的系统时,其核定能力为各独立系统最小环节能力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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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2013-1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2011-5-19)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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