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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8)

式中 AC—采煤工作面年生产能力,万t/a;
l—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m;
h—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m,放顶煤开采时为采放总厚度;
r—原煤视密度,t/m3;
b—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须提供证明依据;
n—年工作日数,d,取330d;
N—正规循环作业系数,%,应根据采煤设备技术性能、生产组织和职工素质等因素确定,一般取0.8;
c—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按矿井设计规范选取;
a—采煤工作面平均个数,个。
(二)掘进煤量按照掘进巷道分类长度、断面计算:

式中 AJ—掘进煤量,万t/a;
r—原煤视密度,t/m3;
Si—第i个巷道平均纯煤面积,m2;
Li—第i个巷道年总进尺,m。
(三)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为:
A=AC+AJ(万t/a)。
第二十六条 核定采掘工作面能力时,应根据矿井开拓和准备情况,按照采区设计和工作面布置,采用表格形式按采掘队和年份排出采煤工作面后3年的接续表,并按不同图例(或不同颜色)绘制出后3年采掘工程计划(规划)图。如不能满足工作面正常接续要求,应适当降低采掘工作面核定能力。

第八章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二十七条 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好可靠;
(二)必须采用机械通风,运转主要通风机和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矿井主要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三)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性能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
(五)矿井瓦斯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
(一)核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风地点的基本状况;
(二)核查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状况;
(三)实行瓦斯抽排的矿井,必须核查矿井抽放瓦斯系统的稳定运行情况;
(四)矿井有2个及以上并联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之和;矿井必须按照每一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合理组织生产。
第二十九条 矿井需风量计算办法:
(一)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ra≥(∑Qcfi+∑Qhfi+∑Quri+∑Qsci+∑Qrli)×kaq
式中 Qra—矿井需要风量, m3 / min;
Qcfi—第i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 / min;
Qhfi—第i个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 / min;
Quri—第i个硐室实际需要风量,m3 / min;
Qsci—第i个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 / min;
Qrli—第i个其他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m3 / min;
kaq—矿井通风需风系数(抽出式kaq取1.15~1.20,压入式kaq取1.25~1.30)。
(二)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每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工作人员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1.按气象条件计算:
Qcfi=60×70%×vcfi×Scfi×kchi×kcli(m3/min)
式中 vcfi—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风速,m/s。按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最高温度从表8-1中选取;
Scfi—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有效断面积,按最大和最小控顶有效断面的平均值计算,m2;
kchi—第i个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具体按表8-2取值;
kcli—第i个采煤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具体按表8-3取值;
70%—有效通风断面系数;
60—单位换算产生的系数。
表8-1 采煤工作面进风流气温与对应风速
采煤工作面进风流气温/℃ 采煤工作面风速/(m•s-1)
<20 1.0
20~23 1.0~1.5
23~26 1.5~1.8
26~28 1.8~2.5
28~30 2.5~3.0
表8-2 kch—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
采高/m <2.0 2.0~2.5 >2.5及放顶煤工作面
系数(kch) 1.0 1.1 1.2
表8-3 kcl—采煤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
采煤工作面长度/m 系数(kcl)
<15 0.8
15~80 0.8~0.9
80~120 1.0
120~150 1.1
150~180 1.2
>180 1.30~1.40
2.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cfi=100×qcgi×kcgi(m3/min)
式中 qcgi—第i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抽放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应扣除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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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2013-1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2011-5-19)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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