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10)
目标树 10 目标树确定准确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树种组成 5 实测树种组成与设计相符的得满分,主要树种每相差1成扣1.5分,扣完为止。  
保留郁闭度 5 与技术规程要求相比,误差在±0.1以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伐后平均胸径 5 伐后平均胸径小于伐前平均胸径得0分。设计平均胸径与实测每相差1个径级扣2分,扣完为止。  
保留木株数 5 允许误差±10%,每超过±2%扣1分,扣完为止。  
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株数比例 5 允许误差±5%,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其他因子 5 GPS坐标、权属、林种、起源、林龄(龄组)与现地不符,每错一项扣1分。  
作业设计文本 文本规范 10 作业设计封面、设计单位与人员、调查设计单位资质、文字内容、图表齐全10分,缺一项扣2分。  
注: 满分 100分,总分低于85分不合格。
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时间

评价表2 间伐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团场):
乡(镇、场) 村(林班) 小班号 小班评价得分 小班作业质量分值
作业
面积 平均胸径(伐后) 树种
组成 公顷株数(伐后) 郁闭度(伐后) 采伐量 天窗 应采未采、错采 抚育剩余物处理
100分 10 15 15 10 15 10 5 10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时间:
注:满分100分,得分85分及以上合格。否定因子:作业地点与作业设计不符、抚育方式与作业设计不符、无证采伐的,小班得分为0分。
评分标准:
5.实测小班面积与上报面积误差≤±5%不扣分,否则不得分。
6.伐后平均胸径小于伐前平均胸径不得分。
7.树种组成相同,但单树种比例相差2成,扣2分;单树种比例相差3成及以上扣5分;实测优势树种与设计不同,为不合格小班。
8.实测株数与设计株数误差≤±5%不扣分,否则不得分。
9.符合作业设计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10.实测采伐量与发证采伐量误差≤±5%不扣分,否则不得分。
11.因抚育作业不当出现天窗不得分。
12.标准地内应采未采、错采2株以内不扣分,每增加1株扣2分,扣完为止。
13.分类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措施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表3 割灌除草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团场):
乡(镇、场) 村(林班) 小班号 小班评价得分 小班作业质量分值
作业 面积 珍稀物种,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是否保护 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是否清除 抚育剩余物处理
100分 15 30 40 15
1 2 3 4 5 6 7 8
               
               
               
               
               
               
               
               
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时间
注:满分100分,得分85分及以上合格。否定因子:作业地点与作业设计不符、抚育方式与作业设计不符的,小班得分为0分。
评分标准:
5.实测小班面积与上报面积误差≤5.0%不扣分,否则不得分。
6.未清除珍稀物种和目标幼树的得满分,珍稀物种和目标幼树清除株数达到其总株数5.0%-10.0%的扣10分,达到10.0%以上的不得分。
7.人工林按割灌除草面积比例计算得分,天然林按割灌除草目标树的实际作业株数比例计算得分。
8.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分类采取堆积、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处理当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表4 补植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团场):
乡(镇、场) 村(林班) 小班号 小班评价得分 小班作业质量分值
作业面积 补植树种选择 补植成活率 补植后目的树种株数和均匀度
100分 15 30 40 15
1 2 3 4 5 6 7 8
               
               
               

总共1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家林业局(2013-1-9)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 / 国家林业局(2012-8-3)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 国家林业局(2012-5-20)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抚育经营暨北方林业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精神 切实做好森林抚育... / 国家林业局(2010-11-24)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林业局(2010-11-5)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