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2)
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
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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