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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5)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doc
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zcfgs/201410/P0201410205270968291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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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7-9)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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