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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11)
80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明确为后置审批
81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明确为后置审批
82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明确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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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4-7-22)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国务院(2014-1-28)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国务院(2013-11-8)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3-5-15)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2015-1-19)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2-24)
·中国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31)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5-5-12)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10-11)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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