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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2)

  (十)加强政策支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各地要在金融、税收和经营管理等给予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对于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租赁住房需要办理规划变更、装修改造等相关手续的,积极给予支持。对租房居民需要出具稳定居所证明的,应简化流程,积极办理。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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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8-3-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5-17)
·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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