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2)
六、积极提供农民创新创业各类专业服务
依托现有的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包括政务、事务等专业和综合类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市场拓展等行业综合服务以及信息、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要加强法律援助,协助农民创新创业中遇到的解纷。同时充分发挥重点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休闲农业示范企业、小康村、大型农贸市场和乡镇工业园区的作用,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其对接,形成企业带动、名村带动、市场带动和园区带动农民创新创业的格局,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七、不断探索农民创新创业融资模式
探索由各级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牵头,吸引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建立农民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创业农民提供投融资、担保、质押等多种方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低息、贴息贷款以及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不断降低农民创新创业的融资成本。
八、切实提高加强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进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以推进;各级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加以实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加强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帮助解决农民创新创业中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宣传推广农民创新创业的奋斗历程和成功经验,推介一批示范典型,不断激发农民的创新创业潜力,让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农办加[2015]9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504/P020150408396892398481.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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