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

  (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集聚创新资源,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支持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向新区倾斜,探索实行国际通用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集聚一批领军人才。搭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在新区创业。支持新区申报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新区设立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十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功能定位和区域优势,支持新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导向,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高端服务、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和协作配套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辐射带动区域发展

  (十二)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坚持产城一体,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互相促进、融合发展。支持新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部分功能转移搬迁到新区。支持新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构建稳定的职工生活社区,吸引、留住产业技术工人,不断提高高素质人口集聚能力。

  (十三)加强区域互利合作。进一步优化新区内各类功能区布局,增强新区的整体实力及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创新合作模式,建立新区和周边区域招商引资合作及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新区与省内外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飞地经济”、“战略联盟”等合作机制。

  (十四)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合理做好新区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按照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防治城市建设无序扩张。重视新区城市设计工作,指导新区开发建设传承历史文化,突出特色风貌。

  (十五)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支持新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新区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高效节约利用资源

  (十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新区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的整体控制。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新区建设尽量少占或不占优质耕地,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占用基本农田,确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的,报国务院批准。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制定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考核办法,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省(区、市)要合理安排新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立足所在市域内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确实无法完成的,应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加强对新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整和遥感监测工作。

  (十七)加强生态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新区要明确制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控制发展耗水型产业。加强新区内河流、湖泊、湿地、地下水的保护和生态修复,构建完整的水生态系统。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新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加强新区生态管治,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

  (十八)严格环境治理。科学编制新区环保规划,严把环境准入条件,保障环境质量不下降。规范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新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行第三方环境服务,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新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新区清洁化、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创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小城镇,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示范。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十九)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新区建设发展需要,鼓励各省(区、市)最大限度地赋予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相关管理权限,重点扩大新区在投资项目建设、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

  (二十)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鼓励新区按照大部制、综合性、简政效能的原则,创新整合行政管理职能,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建立健全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办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开展分类考核和定期考核。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 海关总署(2013-6-27)
·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 /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7-11-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5-12)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