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3)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30个省份(西藏除外)和军队系统建立了省级(全军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区、市)、军队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已完成第一批4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的定点生产招标工作。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价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具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发布了530种低价药品清单。在国家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的基础上,已有30个省份公布了省级低价药品清单,平均每个省份新增213个品种。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三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确定17个省份34个县(区)为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推进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动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灵活用人机制。四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开展了对12个省份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推动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转变服务模式和执业方式。
5.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研究制订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8个省份10个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四是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连锁经营发展。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6.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一是积极推进卫生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启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国务院修订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二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组织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三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亿元全部下拨至地方。研究制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后的服务内容和相关效果保障措施。推动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全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503万和2466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艾滋病防治、妇幼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四是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促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6个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善免费医学生就业政策,为2015年第一届免费医学生毕业就业做好准备。推进落实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遴选了559个培训基地,招收5万名住院医师参加培训,中央财政投入33亿元予以支持,基本形成“5+3”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进医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六是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启动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研究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七是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社会办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八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了一批跨学科、跨地域的新型协同研究网络,攻克了一批重大疾病防控关键技术。继续强化新药创制和医疗器械国产化科技投入,研究促进医疗器械国产化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项目,有力支撑医疗信息化建设。九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医改规划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研究第三方参与医改评估机制。在推进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的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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