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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7)
  (七)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重点任务是:
  1.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省为单位统筹建设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促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研究制订“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负责)
  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新增5万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简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相关手续。做好第一批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稳步开展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3.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积极推动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监管和执法能力,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公立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依法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等关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卫生计生委、法制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
  4.加强组织领导等有关工作。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医改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分解任务。要将医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当地政府考核内容,建立省、市、县三级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抓紧研究制订“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探索建立军队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途径和模式。强化医改科技支撑,进一步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加强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和体系化、机制化的临床转化推广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新药创制和医疗器械国产化工作。加强医改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中央宣传部、科技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

  附件: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时间进度

1
制订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底前完成

2
研究制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 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
研究拟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2015年9月底前完成

4
研究制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实施意见 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5
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医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6
制订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7
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8
制订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 2015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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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5-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3-7-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2-4-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2-3-14)
·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2010-10-1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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