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粮展〔20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的决策部署,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粮食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粮食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是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根本要求,是实现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和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实施“科技兴粮”工程一项非常紧迫的重要任务。各级粮食科研机构和广大粮食企业要落实粮食科技工作的基本定位要求,把保障和支撑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粮食科技工作天大的责任和天高的使命,着力解决粮食行业创新发展最急需、最重要、最关键的科技难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和粮食流通事业科学发展的全局角度,深刻认识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和粮食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进粮食科技体制改革、抓好粮食科技创新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基本思路。围绕贯彻中央确定的“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科技兴粮为中心任务,凝练行业科研需求,聚焦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推进粮食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转变政府部门科技管理职能,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进步对粮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粮食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紧扣行业发展,使粮食科技创新更加聚焦国家目标、重大任务和行业需求;改革科技创新组织方式,确保粮食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加规范合理高效;健全粮食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集聚创新人才和团队,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得到激发;加快推进科研、设计和产业一体化发展,促进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支撑粮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聚焦行业需求,把准粮食科技创新主攻方向
(三)强化科研任务顶层设计。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结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粮食科研重大任务,聚焦保障国家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需求,重点攻克粮食节约减损、粮食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储粮、粮食现代物流、粮油加工增值、粮情监测预警等方面的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强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应用研究。做深粮食科技创新战略研究,选准粮食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科学规划。既要聚焦行业科技创新核心需求,也要兼顾产业发展现实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四)建立科技需求信息渠道。各级粮食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的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研,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听取农民朋友、粮油企业职工、市民消费者的诉求和呼声。国家粮食局面向涉粮企业、科研机构、院校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产业科技需求、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和粮食科技资源调查,开通网络科技需求征集平台。逐步建立面向用户的粮食科技需求征集渠道,汇聚具有战略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科技需求,从中凝练人民群众最期待、基层企业最急需、对促进行业发展最关键、对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最管用的科技难题作为行业重大需求。
(五)凝练重大科研任务建议。采取专家评审与多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程序,科学确定粮食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围绕突破粮食行业核心瓶颈和重大科技问题构建重大项目库。充分发挥国家粮食局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咨询团队,在研究粮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凝练重大需求、审议论证重点科研任务和项目建议时,由专家提出咨询意见,提供决策参考。重大科研项目要涵盖基础理论、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做到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成效可考核。
(六)创新粮食科研评价机制。以创新绩效管理、提升科研能力、促进成果转化等为导向,鼓励科研院所围绕行业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型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按科研和市场规律激励重大科研成果产出、应用。建立粮食科技规划实施绩效评估机制,对各类项目实施对产业发展的作用进行综合评估。探索建立对科研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等的分类评价机制,发挥科技成果用户、业务管理部门、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切实解决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建立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研项目全程跟踪和督导评估机制。探索委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学会或独立专业机构开展科技评估和项目管理试点。改进专家遴选方式,实行专家轮换和回避机制。强化对科研资金、资源和成果的监管。严查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优化科技奖励推荐评审方法,提高推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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