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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促进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

(八)建立资源高效利用的饲草料生产体系。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大力发展饲草料生产。支持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鼓励干旱半干旱区开展粮草轮作、退耕种草。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保障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供应。加大南方地区草山草坡开发利用力度,推行节水高效人工种草,推广冬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加快青贮专用玉米品种培育推广,加强粮食和经济作物加工副产品等饲料化处理和利用,扩大饲料资源来源。在农区、牧区以及垦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草牧业发展试验试点。在玉米、小麦种植优势带,开展秸秆高效利用示范,支持建设标准化青贮窖,推广青贮、黄贮和微贮等处理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利用率。在东北黑土区等粮食主产区和雁北、陕北、甘肃等农牧交错带开展粮改饲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发展模式,促进农牧业协调发展。

(九)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加强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研究,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草食畜产品。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降低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加大地方品种资源保护支持力度,选择性能突出、适应性强、推广潜力大的品种持续开展本品种选育,提高地方品种生产性能。支持地方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打造具有独特风味的高端牛羊肉和乳制品品牌。积极发展兔、鹅、绒毛用羊、马、驴等优势特色畜禽生产,加强品种繁育、规模养殖和产品加工先进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十)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扩大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实施范围,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逐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对中小规模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促进小区向牧场转变。扩大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范围,发展农户适度规模母牛养殖,支持龙头企业提高母牛养殖比重,积极推进奶公犊育肥,逐步突破母畜养殖的瓶颈制约,稳固肉牛产业基础。鼓励和支持企业收购、自建养殖场,养殖企业自建加工生产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养殖模式,提高标准化养殖整体水平。研发肉牛肉羊舍饲养殖先进实用技术和工艺,加强配套集成,形成区域主导技术模式,推动牛羊由散养向适度规模转变。

(十一)加快草食家畜种业建设。深入实施全国肉牛、肉羊遗传改良计划,优化草食种畜禽布局,以核心育种场为载体,支持开展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等基础工作,加快优良品种培育进程,提升自主供种能力。加强奶牛遗传改良工作,补贴优质胚胎引进,提升种公牛自主培育能力,建设一批高产奶牛核心群,逐步改变良种奶牛依靠进口的局面。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加大畜禽良种工程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种公牛站、种畜场、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建设,提高良种供应能力。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推动育种场母畜补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杂交改良,提高商品牛羊肉用性能。

(十二)加快草种保育扩繁推一体化进程。加强野生牧草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筛选培育一批优良牧草新品种。组织开展牧草品种区域试验,对新品种的适应性、稳定性、抗逆性等进行评定,完善牧草新品种评价测试体系。加强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扶持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技术服务到位的草种企业,着力建设一批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优势牧草种子繁育推广基地,不断提升牧草良种覆盖率和自育草种市场占有率。加强草种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草种市场秩序,保障草种质量安全。

(十三)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建立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数量,提高养殖水平和效益,促进农牧循环发展。鼓励养殖户成立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议价能力。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带动作用,推进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合同养殖、品牌运营、统一销售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电商等新型业态与草食畜产品实体流通相结合,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十四)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大对饲草料加工、畜牧饲养、废弃物处理、畜产品采集初加工等草畜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研发推广适合专业大户和家庭牧场使用的标准化设施养殖工程技术与配套装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养殖效益。积极开展畜牧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支持开展相关农机社会化服务。重点推广天然草原改良复壮机械化、人工草场生态种植及精密播种机械化、高质饲料收获干燥及制备机械化等技术,提高饲草料质量和利用效率。在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推广智能化环境调控、精准化饲喂、资源化粪污利用、无害化病死动物处理等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十五)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考虑土地、水等环境承载能力,指导地方科学规划草食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草食畜牧业。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草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分畜种指导推广投资少、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的粪污处理与利用模式。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项目,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建设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继续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支持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有机肥使用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大力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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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农业部(2012-2-17)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的通知 / 农业部(2011-3-30)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牧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的通知 / 农业部办公厅(2008-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保总局(2007-12-29)
·农业部关于加快东北粮食主产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农业部(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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