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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



各网络音乐服务商:

为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基于网络音乐服务商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比较严重的情况,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知。










国家版权局

2015年7月8日



相关法规: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化部(2015-10-2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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