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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16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是编制和分配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四条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的涉及范围划分,可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是指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的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区域绩效目标是指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的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通过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某个具体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可分为实施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期绩效目标是指某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确定的实施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某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六条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一)财政部。负责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总体组织指导工作;制定总体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要求;审核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确定或下达有关绩效目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相关绩效管理工作;依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确定绩效目标应用方式。

  (二)中央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协同财政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要求设定并向财政部提交绩效目标;审核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督促落实绩效目标;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提出绩效目标具体应用建议;指导省级主管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域内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总体管理工作;会同省级主管部门,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审核下级财政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并报送财政部;下达绩效目标并督促落实;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提出绩效目标具体应用建议;指导下级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审核下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并报送中央主管部门;督促落实绩效目标;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提出绩效目标具体应用建议;指导下级主管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五)省以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单位等在绩效目标管理中的职责,由各地区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区预算管理体制及实际工作需要,参照本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章 绩效目标的设定

  第七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编制并报送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过程。

  专项转移支付都应当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且不按要求调整的,不得进入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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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5-7-2)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 / 国务院(2014-12-27)
·关于印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3-6-15)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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