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3)
27.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指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各月末投资管理资产账面余额的算术平均数,如:1月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去年年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1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2,2月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去年年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1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2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3,依次类推。
28.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根据我会制定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委托,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薪酬递延、福利计划、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
29.其他委托管理业务:指保险机构经营的除企业年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外的委托管理业务,如第三方资金委托管理(含政策性业务)以及外部投资管理人或外部受托人配置的养老金产品等业务。
三、填报表式(见附件)
附件: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填报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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