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昌黎黄金海岸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办函〔2015〕138号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林业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河北昌黎黄金海岸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环发〔2015〕137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调整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内蒙古西鄂尔多斯、辽宁努鲁儿虎山、湖南乌云界、广西防城金花茶和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予以公布。
  二、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19日

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内蒙古毕拉河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衡水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6-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灵空山等2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3-12-25)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2013-1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大黑山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3-6-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2-8-31)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3-31)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 国家海洋局(2017-3-31)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