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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2)
  4.更新服务指南。服务指南内容发生变更的,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指南的更新,在窗口、网站或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变更公告,进行公示宣传,让公众周知。
  六、制定审查工作细则
  1.明确审查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细化每个审查环节要求,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重点明确细化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部门负责人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在明确自由裁量权边界时,可根据行使自由裁量权综合考虑的因素制定标准原则的,要尽量具体化。对同一类申请事项,申请人条件相当、情节基本相同、性质基本一致,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基本相同。
  2.编制审查工作细则。税务总局负责编写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形成审查工作细则(2015年版),并结合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修改完善和细化。
  3.强化责任追究。以审查工作细则为依托,明确廉政要求以及不当作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部门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
  七、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1.及时公开办理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税务机关应当通过服务大厅的电子屏幕或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受理、办理进展和结果。
  2.做好全程咨询服务。税务机关通过12366热线电话,部门官方网站或网上审批平台设立在线应询、咨询邮箱等,提供咨询服务。设立服务大厅的,可设专门咨询台,统一接受申请人咨询;实行窗口受理的,由窗口人员负责提供咨询服务。
  八、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
  1.即时接受申请人满意度评价。税务总局制定统一的满意度评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审批项目名称、评价内容、抽查回访记录等内容。满意度评价表由申请人在审批事项办结后填写,对不方便现场反馈的,申请人可根据评价表提供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直接向税务机关指定的举报投诉机构反映。举报投诉机构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评价表,定期进行实地或电话随机抽查回访。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可以使用叫号系统的电子评价功能即时接受纳税人满意度评价。
  2.组织召开申请人评议会。由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组织,邀请申请人、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参加,听取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审批事项数量、受理件数等实际情况确定举办座谈会的次数,可每季度、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对评议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参会申请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反馈,并向社会公告。
  九、工作要求
  1.提供备查材料。税务总局将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受理单样表、申请人满意度评价样表、审查工作细则报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批的,税务总局于2015年底将相关网址报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查。
  2.报送审批事项办结情况。税务总局有关业务司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由其直接办结的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送交政策法规司;各省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征管科技部门和纳税服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统计填报工作,于每季度的首月7日前将上一季度(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本省税务系统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上报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务总局于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审改办。办结情况,主要包括每一项审批事项的受理件数、平均办结时限、在法律规定内办结和逾期办结的件数及占比情况,对逾期办结的应作出专项说明。税务总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完善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金税三期等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报送和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减轻报送负担。
  3.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各省税务局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务总局于每年1月底前将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审改办。
  十、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服务、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应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必取得实效。
  2.建立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注重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3.抓好落实。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本意见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与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促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各省税务局应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报告。对各省税务局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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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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