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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2)
  二、海上部分
  海上部分由内港段、路氹航道段、澳门南部海域段、澳门东部海域段、人工岛段和澳门北部海域段六段组成。
  (一)内港段。
  由鸭涌河陆地边界点36号点沿内港航道向南,与以下10个点依次直线连接:
  1.内港锚地西北侧端点37号点(北纬22°12′24.1″,东经113°32′07.4″);
  2.内港第31a号码头西南角向西约136米的内港锚地西边界点38号点(北纬22°12′08.3″,东经113°32′08.3″);
  3.内港第10号码头西北角向西约152米的内港锚地西边界点39号点(北纬22°11′40.2″,东经113°32′01.0″);
  4.内港锚地西南侧端点40号点(北纬22°11′18.7″,东经113°31′45.2″);
  5.内港锚地南边界向东延伸至与内港航道东边界的交点41号点(北纬22°11′16.5″,东经113°31′48.7″);
  6.航海学校西南侧海岸线最突出部向西南约162米的内港航道东边界点42号点(北纬22°11′11.6″,东经113°31′45.0″);
  7.妈阁总站西侧海岸线最突出部向西约43米的内港航道东边界点43号点(北纬22°11′04.2″,东经113°31′42.1″);
  8.妈阁总站西侧海岸线最突出部向西南约256米的内港航道东边界点44号点(北纬22°10′55.8″,东经113°31′41.4″);
  9.融和门堤岸最南端向西南约353米的内港航道东边界点45号点(北纬22°10′37.2″,东经113°31′45.9″);

  10.融和门堤岸最南端向西南约448米的内港航道东边界点46号点(北纬22°10′31.6″,东经113°31′50.1″)。
  (二)路氹航道段。
  由46号点沿路氹航道(规划)东边界,与以下8个点依次直线连接:
  1.往内港航道与路氹航道的交点47号点(北纬22°10′23.9″,东经113°31′55.1″);
  2.西湾大桥西侧与往内港航道南边界交点向西南约419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48号点(北纬22°10′19.5″,东经113°31′55.7″);
  3.海滨公园近岸氹仔海滨休憩区拓宽处西南角堤岸向西约162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49号点(北纬22°09′25.2″,东经113°32′22.3″);
  4.氹仔海滨休憩区最南端堤岸向西南约158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50号点(北纬22°09′02.8″,东经113°32′42.9″);
  5.路氹城生态保护区二区西北角向西北约132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51号点(北纬22°08′43.3″,东经113°32′58.4″);
  6.路环岛西南角海岸西侧最突出部向西北约219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52号点(北纬22°06′56.1″,东经113°32′53.9″);
  7.路环岛西南角海岸西侧最突出部向南约548米的路氹航道东边界点53号点(北纬22°06′31.9″,东经113°32′58.7″);
  8.路氹航道最南端东边界点54号点(北纬22°05′55.8″,东经113°34′15.5″)。
  (三)澳门南部海域段。
  由54号点起,与以下2个点依次直线连接:
  1.路氹航道最南端东边界点经线与横琴大窝山最南端北纬22°04′36.0″纬线的交点55号点(北纬22°04′36.0″,东经113°34′15.5″);
  2.横琴大窝山最南端北纬22°04′36.0″纬线与崖131天然气管道西侧100米平行线的交点56号点(北纬22°04′36.0″,东经113°36′36.8″)。
  (四)澳门东部海域段。
  由56号点起,与以下3个点依次直线连接:
  1.崖131天然气管道西侧100米平行线与东经113°37′48.5″经线的交点57号点(北纬22°06′31.9″,东经113°37′48.5″);
  2.东经113°37′48.5″经线与九洲港航道西侧100米平行线的交点58号点(北纬22°09′56.3″,东经113°37′48.5″);
  3.口岸人工岛澳门口岸管理区北边界向东延伸与九洲港航道西侧100米平行线的交点59号点(北纬22°12′14.8″,东经113°36′18.9″)。
  (五)人工岛段。
  由59号点起,直线连接口岸人工岛澳门口岸管理区西北边界点60号点(北纬22°12′14.5″,东经113°34′15.8″)。
  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段陆地界线,自该段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以2015年1月《国家海洋局关于港珠澳大桥项目用海的批复》(国海管字〔2015〕16号)确定的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分界线为区域界线。
  (六)澳门北部海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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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 国务院(2015-3-3)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13-8-30)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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