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3)
(十三)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创新、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多元包容的良好学术舆论。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从自身做起,恪守科学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坚守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推进学术环境不断优化。支持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争鸣,尊重同行发现的优先权,客观公正评价他人的学术成果,尊重他人理性怀疑的权利,不干扰和破坏他人的学术自由,自觉杜绝并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引导科技工作者正确行使学术权力,不打着学术旗号参与商业营利性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面向社会关切主动释疑解惑,引导公众全面、正确地理解科学技术。引导科技工作者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准则,谨慎评估科学技术风险,避免对科学技术的不当应用。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优化学术环境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合作,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好的学术环境,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实践,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