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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3)

  (二)拓展农业功能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创业人员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农业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发展农(林、牧、渔)家乐、森林人家、森林旅游等,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中创业兴业。

  (三)壮大民族地区产业带动返乡创业。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载体,积极加大投入,改善特色村镇人居环境,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和特色种养业,保护和改造民族特色民居,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民族村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带动民族地区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增收致富。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牧、渔)业、林下经济、农产品流通、农业电子商务、农技推广、农资配送、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创业兴业。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形成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的经营主体。

  (五)发展林下经济带动返乡创业。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培育适合当地发展的林下经济品种,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返乡人员在不断创新中创业。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树立生态保护责任意识,鼓励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促进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

  (六)支持农村社区服务业带动返乡创业。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网络,扩大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引导返乡人员到农村社区工作。完善农村社区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重点发展农村居民急需的购物、餐饮、家政、物流、快递派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项目。积极发展农村社区生产服务,拓展返乡人员就业创业空间。

  四、积极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

  (一)加强返乡人员创业培训。调动教育培训机构针对返乡创业人员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联合大专院校实行“理论学习+实践教学”的分段培养模式。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远程传输、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从返乡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等群体中选择一批具备创业创新潜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继续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引导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林竹培育、林下种养、林产品采运、林产品加工等实用技能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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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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