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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文公共发〔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会,文化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为主线,着力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着力强化为农民工文化服务能力,着力发挥文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作用,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农民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农民工群体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明确政府主导,注重以人为本。将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常住地政府的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注重农民工特殊文化需求,提供针对性文化服务。

  统筹服务资源,促进共建共享。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级各类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资源,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优化配置,提升综合效益,推动形成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合力。

  创新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参与。完善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创新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农民工群体融入城镇的文化隔阂进一步消除,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切实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结合实际在各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中落实为农民工服务的指标和内容。研究制定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提出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平等享受市民权利。

  (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力度。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根据农民工实际文化需求,增加面向农民工的图书阅读、培训讲座、艺术鉴赏等文化服务活动场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音乐会、演唱会、广场舞会、戏曲曲艺表演、民间艺术表演、艺术展览、健身游艺等适合农民工参与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通过经典诵读、展览展示、论坛讲座、读书征文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全民阅读活动。

(六)增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服务的功能。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资源和服务供给等方面适当向农民工倾斜,基本服务项目目录中增加为农民工服务的项目。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的沟通协调,结合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书屋等设施建设,在农民工聚集区域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农民工文化活动场所。

  三、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农民工用工企业加强协作,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期间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国家艺术院团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用,在“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中增加为农民工演出场次。支持各地各级艺术院团深入用工企业、农民工聚居区开展慰问演出活动。注重培育农民工文化活动品牌,适时举办“农民工文化艺术展演”、“农民工文化周”等专项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展示文艺才华的舞台,激发农民工参与文化生活的热情。

(八)加强农民工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进一步发挥国家级文艺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动员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更多反映农民工新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把文化企事业单位创作生产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给农民工。充分发挥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艺创作方面的引领作用,创作生产一批贴近农民工生活、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产品。加强戏曲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农民工中的普及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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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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