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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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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2016-4-30)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9)
·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2016-4-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6)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2016-4-5)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营改增”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6-4-29)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6-8-16)
·国务院关于实行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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