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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5)
  氯化钠初级产品
  3%-15%

  21
  煤层(成)气
  原矿
  1%-2%

  22
  粘土、砂石
  原矿
  每吨或立方米0.1元-5元

  23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原矿或精矿
  从量税率每吨或立方米不超过30元;从价税率不超过20%

  24
  海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1%-5%


  备注:

  1.铝土矿包括耐火级矾土、研磨级矾土等高铝粘土。

  2.氯化钠初级产品是指井矿盐、湖盐原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和海盐原盐,包括固体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

  3.海盐是指海水晒制的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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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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