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
七、加强减负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政府和涉农收费部门减负工作考核,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减负队伍建设,保证工作经费,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级督导制度,及时通报督导结果,推动各级落实农民负担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
农业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法制办 教育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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